(一)入境前辦理簽證
(二)辦理入境手續(xù)
1、填寫出入境卡
在飛機、輪船、火車車廂里或邊防查驗前在機場(或港口、車站)的大廳中填寫好出入境卡。出入境卡(A表和B表)由入境人員用黑、藍、紫色鋼筆及圓珠筆親自填寫,不懂俄語者可根據護照或其他身份證件用英文(拉丁字母)填寫個人信息。
2、邊防檢查
應將有效護照、有效簽證及出入境卡交予邊防查驗。對于商務簽證,邊檢人員還要求提供俄羅斯邀請單位的有效邀請函復印件、俄羅斯內務部簽發(fā)的邀請函復印件、俄羅斯邀請單位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并要求入境者說出邀請單位名稱。對于旅游簽證,邊檢人員要求提供旅游公司的邀請函復印件、入境者下榻賓館的確認函復印件。無論持何種簽證,邀請單位應派人到入境處迎接。查驗后,邊檢人員將填好的出入境卡的A表收走,并在出入境卡上加蓋入境章,在備注欄內填寫出入境記錄,B表由填寫人攜帶入境。入境后,地方內務機關負責在“居留登記”一欄(出入境卡背面)為外國公民辦理統(tǒng)一格式的居留登記記錄。出境時要將B表交予邊檢人員。
應說明的是,擁有合法簽證并不意味著一定能順利入境。根據俄入出境法規(guī)定,俄邊防有權詢問擬入境者詳情,如簽證種類與入境目的不相符,或邊防對邀請單位存有疑慮,邊防有權查詢,甚至拒絕您入境。在此情況下,您應如實說明有關入出境或過境事由,同時了解受阻原因,并及時聯系邀請單位解決,如仍未獲入境,可要求與中國駐俄使、領館聯系,尋求幫助。領事官員將向有關當局了解情況并視情反映您的要求,或進行必要的交涉,但不能保證您一定會被放行。如交涉未果,您應接受當地主管部門的決定;如確系受對方不公正對待,應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,以便您日后投訴之用或通過法律程序處理。
3、填寫報關單
應將攜帶的外匯美元、金銀首飾、名貴物品、攝像機等,填寫清楚并收好,待回國時可憑報關單將這些物品帶回。
注意:在入出俄邊境口岸時,請注意俄海關關于禁止帶入或帶出俄國境的物品清單,及免稅限量帶出商品的規(guī)定。
4、領取托運行李
若長時間不見行李,可憑機票、行李票到問詢處查尋。
5、過海關
向海關人員出示報關單,海關人員可能會對所報現金及貴重物品進行檢查。
注意:應備有邀請公司及聯系人的電話,出關后及時聯系。
(三)辦理居留登記手續(xù)
1、在俄停留不超過3天的外國人,憑護照并加蓋俄邊防入境章在俄居住,不需辦理居留登記。
2、在俄停留超過3天以上者,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,持護照、入境簽證和出入境卡到當地內務部機構辦理居留手續(xù);如果住在旅館,則由旅館服務或旅游部門辦理。
3、辦理居留登記或辦理居留登記延期手續(xù),需繳納一定費用。
注意:外國公民在俄羅斯境內期間需妥善保管“出入境卡”,若不慎將“出入境卡”損壞或丟失,應在3日內向辦理居留登記的內務部門聲明,內務部門應根據登記情況核查護照資料屬實后向其頒發(fā)出境卡副本,并在副本上作登記記錄,并在“備注”一欄作相應標注。沒有“出入境卡”的外國公民將被拒絕出境。“出入境卡”與勞工卡、居住登記是完全不同的,不能互相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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